2020粤港澳大湾区垃圾分类处理暨环卫设施展览会11月3-5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的举办 响应国家推进垃圾分类的政策,顺应各地方对于垃圾分类设施、技术与方案的强烈要求,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展会将集中展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及设备行业的最新产品与技术,为相关行业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促进贸易合作、市场开发,引领行业趋势,深入洞悉国内外垃圾分类市场未来发展新风向,为参展企业和参会客商提供一个技术交流、展示和贸易洽谈的平台。届时将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以及大湾区 9+2 城市的环卫主管部门、环卫协会相关负责人和企业代表出席典礼。
垃圾分类,是指按照标准将垃圾进行分类存储、投放、搬运,是城市公共资源综合利用中的活动总称,具有物尽其用的作用,同时也为城镇环境美化提供了保障。为此,本文将城镇垃圾分类中垃圾焚烧工作开展要点归纳如下。
1垃圾分类
(1) 分类采用干、湿、可回收、危险废物几类。国内最早的城市垃圾分类采用的是无序和简单的方式,也就是回收站回收废物方式。目前垃圾焚烧是最基础,也是最便捷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但随着社会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现有的垃圾焚烧逐渐暴露出处理效果不佳及成本高等诸多问题。在21世纪经济结构逐步调整的状态下,重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合理地分类利用,将成为新一轮环境问题应对手段。(2) 分类后各种垃圾的比例。国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中,主要以北上广地区为主,当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垃圾分类规划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工作长期化开展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方面,生活垃圾分类时可按照干垃圾和湿垃圾进行宏观趋向归类,比如菜叶与纸壳;另一方面,按照可焚烧和填埋、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等标准,再细化进行分类。依据相关研究结果可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后,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了50%~70%,垃圾处理所产生的财富比重也增加了10%~15%,这一数据结果充分证明了国内垃圾分类处理所取得的成绩。(3) 分类后的垃圾去向分析。当前国内进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后,50%以上的干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80%的湿垃圾进入到餐厨垃圾处理厂或堆肥厂(其中处理后的残渣回到垃圾焚烧发电厂);90%的可回收垃圾回收,10%回到垃圾焚烧发电厂;70%的危险废物垃圾送到危险废物处理厂处理。
2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的影响
2.1垃圾的热值提高及对焚烧炉的影响
根据垃圾热值的改变,应相对于焚烧炉和余热锅炉做适应高热值的改变。焚烧技术的选择与垃圾焚烧的形式之间也有着密切的关联。传统的垃圾焚烧发电方式,均是采用焚烧技术选择和处理的方法,将城市公共资源转换为能源。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逐步推进,将改变原有的焚烧处理方式,可能将从高热值减量化方面选择更合理的焚烧方式和设备选型。
2.2垃圾渗滤液大量减少及节约运营成本、减少处理设施
现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由于餐厨等湿垃圾含量较高,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含量约占20%,随着湿垃圾单独分类处理,将大大减少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量,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结合国内地区相关资料,实行城镇垃圾分类后,当地垃圾渗滤液大量减少,也就是垃圾的处理效率提升,其整体提高比在20%~40%之间;同时,城市建设资源的整合期间,现有50%~80%处于持续性回收与处理状态之下。
2.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在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中,应该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相关内容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1)环境空气质量调查现状,根据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在项目选址区域进行定点采样,根据采样结果检测各项污染物情况并记录环境大气浓度。(2)进行气象资料调查,通过收集气象资料,分析地区污染条件,并将其作为预测地区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判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环境造成的影响。(3)进行污染物排放论证以及环境影响预测,此时预测的内容需要了解各项大气污染物是否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并判断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2.4项目选址不规范、不科学及建设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划
未经充分比选论证仓促确定项目场址,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没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造成当地群众对项目选址不理解、不支持。有的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与国家和地方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不相符合,成为引发有关环保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士质疑的问题症结,易引发群众反对和抵制。
3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影响的应对措施
3.1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并积极协调垃圾进厂量
督促政府完善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垃圾收运中转站选址及路线,采用PPP模式,将城镇生活垃圾收运整体对外发包,实现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服务市场化,政府发挥对收运体系建设和运营的监管作用。统筹周边城镇垃圾,积极与有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周边县城对接,发挥区域协同作用,协调周边区域垃圾进厂处理。筛选原填埋场陈腐生活垃圾,与政府协商,制定陈腐垃圾筛选处理方案,将陈腐垃圾筛选后与新鲜垃圾掺杂焚烧,既能解决当地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处理问题,又能满足垃圾量需求。
3.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应高度重视人才流失问题,完善薪酬制度,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不同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落实人才培养计划,提供满足人才实现职业发展愿景的机会。构建人文关怀氛围,创建和谐企业文化,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民主、自由、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掌握员工生活需求,及时解决员工个人生活困难,消除员工后顾之忧。
3.3提高民众支持
结合当下的环境评价编制要求分析,相关建设单位是当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核心,为此需要单独设计公众参与报告书,并针对参与公众单独编制相关说明。但因为垃圾焚烧电力项目自身特殊性,公众对于该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敏感程度以及关注程度需要把重点放在建设单位实施公众参与调查的真实性、合法性上面,体现出真实的调查结果,发挥出公众参与调查作用,及时消除各种社会环境风险,在保护好公众环境权益的基础上,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能够实现协调发展目标。为了能够让环境影响评价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民众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境评价中的作用,让民众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参与到环境评价中。例如,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与民众进行交流,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环境评价为切入点,了解民众的看法,鼓励民众能够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反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民众监督结果,实现政府、民众与企业三方面的良好沟通交流。
3.4完善施工建设阶段各类手续办理
对手续不完备的决不允许开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行为。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场地及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应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依法及时处置。
结语
综上所述,城镇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影响分析,是当代城镇建设的理论归纳。在此基础上,对垃圾分类带来的影响和将来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预测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风险点防范与化解工作参考手册.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2019.
[2]“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16.
[3]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